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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圳民办义务教育

来源:护理管理杂志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0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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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市发改委联合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民办学校应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

近日,市发改委联合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民办学校应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深圳将按照补偿成本、奖优惩劣的原则,建立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深圳各类民办学校

占全市学校比重近5成

记者梳理发现,市发改委联合市教育局在《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提及,民办教育已成为深圳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量

截至 2020 年底,深圳各类民办学校共1338所,占全市学校比重为 49.3%。其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共计 255 所,占全市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 33.6%;在校生 50.9 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 34.9%,其中非深圳户籍 46.6 万人,占比 91.6%。

收费

从收费方面来看,深圳民办小学最低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学期,最高为8.8万元/生·学期,平均9221元/生·学期,中位数5400元/生·学期。民办初中最低学费标准为3800元/生·学期,最高为9.2万元/生·学期,平均1.1209万元/生·学期,中位数5850 元/生·学期。深圳对民办学校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给予学位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小学3500元/生·学期,初中 4500 元/生·学期,家长只需承担超过学位补贴标准的部分学费。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为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 年,深圳将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67.3万座。届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量将下降至15%左右。

综合来看,随着深圳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的加快建设,民办学校的结构和质量将不断优化,民办教育的定位将从公办学位补充,逐渐转变为提供优质特色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公办保优质均衡、民办促多元选择的良性格局。

资料图

开展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备案试点

《征求意见稿》显示,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有必要将具体定价流程、部门职责和定价规则等,以文件形式明确。

定价流程

在定价流程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民办学校应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在"深圳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申报系统"填报学校基本情况、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和其他要求填报的材料。

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教育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市价格认证中心成本审核结果,对符合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条件的学校,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经履行相关政府定价程序后,印发书面批复并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条件的学校,将告知办理结果并说明理由。

定价机制

在定价机制方面,深圳按照补偿成本、奖优惩劣的原则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对于已有学费标准申请调整学费标准的学校,其学费标准计算公式为:本学年学费标准=上学年学费标准 ×(1+ 补偿成本涨幅 + 优质发展涨幅)。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市发改委还提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广东省各地市均未出台市场化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深圳创新性提出收费备案试点,对符合要求的学校可申请其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由学校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意见征集

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深圳市教育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文章来源:《护理管理杂志》 网址: http://www.hlglzz.cn/zonghexinwen/2021/0707/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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